沈辉律师网

cdshenhu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离婚继承 > 正文

怎么处理买卖婚姻行为?成都婚姻法律师来解答

2016-06-01 09:53:28 来源:


怎么处理买卖婚姻行为?成都婚姻法律师来解答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2、买卖婚姻的特点

  (1)最大特点: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3、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

  4、对于买卖婚姻的处理方法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四川婚姻关系律师沈辉律师咨询电话13438213501)

大家都在看

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很多夫妻离婚时都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那么不同情形下的房屋,在离婚时一般是如何处理的呢?  1、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