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内容,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保险合同一般都是依照保险人预先拟定保险条款订立的,因而,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这些条款之中,保险合同的条款可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种类型,法定条款是指法律规定保险必须具备的条款,《保险法》第 18 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11 项,即: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约定条款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之外,就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的条款,约定条款是由保险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并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条款。
沈辉,女,毕业于四川大学,曾就职于四川一知名律师事务所,2010年加盟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至今(现为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仲裁及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和诉讼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及工伤赔偿纠纷,并长期致力于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避免法律风险等方面事务。
沈辉律师近五年承办的部分典型案件: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及劳动工伤案件上百件、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数十起(其中数起涉及全省乃至全国知名三甲医院)
四、劳动争议及企业顾问:目前包括某商贸公司、某建筑公司、某机械公司等十余家公司企业顾问。不仅帮助企业处理了上百件劳动争议案件,也帮助很多劳动者成功处理了劳动争议(涉及处理双倍工资、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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