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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材料
2013-12-19 16:15:44 来源: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包括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继承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办理房产继承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证明房屋为被继承人遗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2、证明继承效力的文书,即继承公证;
3、证明继承人合法性的身份信息,即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如遇特殊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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